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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癎治療
 
用藥原則 
 
  

用藥原則

丁筱菡醫師

整體來說,藥物治療仍然是目前癲癇治療的第一選擇。臺大醫院所能提供的癲癇藥物或是輔助治療的藥物,光種類就高達20種左右。以癲癇藥物的上市時間將其分為第一代抗癲癇藥物(1990年前上市),及第二代抗癲癇藥物(1990年後上市)。

 

在抗癲癇藥物的選擇時,並非第二代的藥物就一定比第一代藥物更好。在藥物的選擇上,首先應該以確立患者診斷為優先。在確認患者為需要藥物治療的癲癇之後,根據患者的癲癇種類、發作模式、年齡......等,來選擇不同的藥物。在開始治療之後,對絕大部分的患者來說,在藥物達到預期中的治療劑量(不同的藥物所需要達到的預期劑量也不相同),且臨床發作獲得穩定控制後,至少需要服用藥物3到5年的時間,才會開始考慮減藥及停藥的可能性。雖然每位醫師在藥物的選擇及調整上各有不同的考量,但原則上,會先以單一藥物治療為主;若單一藥物達到治療劑量的上限,而患者的癲癇發作仍然沒有令人滿意的情況時,會加入第二種以上的抗癲癇藥物。

 

對大部分的抗癲癇藥物來說,醫師都會從低劑量開始給予,再逐步調升至目標劑量,以避免患者產生藥物過敏的反應,同時也降低藥物副作用的程度。目前只有極少數的藥物可以藉由事前檢驗來預測病人是否會對此藥物過敏,亦即幾乎所有的藥物過敏都是無法事先預測或預防的。不同的抗癲癇藥物在單一使用或與其他藥物併用時,為達到治療劑量所需要花的時間各有不同;同時,在藥物達到治療劑量且用藥期間夠長之前,無法去評斷藥物對病人是否沒有幫助。

 

藥物治療的成效,除了醫師端的努力之外,落在病患或家屬身上最重要的責任便是遵循醫囑,按照時間服藥,更不可因為癲癇發作的次數減少或是一段時間的未發作,就輕忽懈怠,甚至自行減藥。自行減藥或是不規則服藥,常是癲癇患者突然發作的原因之一。

 

每種癲癇藥物都有產生副作用的可能性,較常見的如:藥物過敏、嗜睡、頭暈、體重變化,影響血球數值或是肝腎功能等等。有部分的副作用在調藥的過程中可以漸漸改善或適應,有些副作則需要定期抽血追蹤,一般來說大約是半年追蹤一次。雖然患者或家屬常因為憂慮副作用而降低吃藥的意願或是自行停藥;然而,希望提醒患者及家屬的是,藥物的副作用不一定會發生,但自行停藥或不規則服藥則必然造成癲癇的發作。在發生副作用的時候應該要做的,是與原看診的醫師討論下一步的改變;唯一需要立刻停藥且返診的副作用便是『藥物過敏』。絕大部分的藥物過敏症狀都是相對輕微的,如:皮膚紅疹或是皮膚癢等,但為了避免進展成嚴重的過敏反應,必須立刻停藥且盡早與醫師討論。開始服用癲癇藥物的前3到4個月內,都是藥物過敏可能發生的時間,在這段時間內都必須特別留意。

 

雖然癲癇是一種令人聞之色變的情況,但在適當且規則的治療後,還是有一定比例的患者可以在數年後停藥,且終生不再發作。或許有部分的患者,在治療上是非常不容易的,又可能需要終生服藥,但在醫學研究致力於新藥物的開發以及其他治療方式的發展下,我們的癲癇整合治療團隊都努力於此,希望能提供給家屬跟患者最適切的治療,並提供更好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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